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根据省政府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6月15日至12月31日,将我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收取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阶段性降低20%,暂停收取远程费。鼓励其他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通知要求,各执收单位要严格落实降费规定,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监督管理。
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阶段性降低现行标准的20%,将惠及全省近5万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场所及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生产制造型企业,涉及降费的特种设备超过55万台,预计减轻企业负担4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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