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自2021年9月林长制改革全面启动以来,廊坊市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建设,共明确各级林长7140名,其中市级林长14名、县级林长178名、乡级林长1438名、村级林长5510名,为推动全市林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去年以来,该市通过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设立林长制公示牌等方式,推动林长制快速推进、全面建立。在林长设置方面,该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市双总林长,分管市领导任市副总林长,市委、市政府其他市领导任市级林长;各县(市、区)参照市级设置,分别设立双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乡(镇)、村和国有林场等经营管理单位分别设立林长、副林长。
林长制的建立,形成了“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系,在森林城市创建、国土绿化、森林草原防火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廊坊市三河、大厂、固安3个县(市)已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全市有省级森林乡村44个、市级森林乡村5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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