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长沙市商品房网签备案全面实施线上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7月6日以后,长沙全面实现线上办理网签备案等业务。同时,将推行《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6月6日之后,所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宜使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
根据《通知》,自2023年6月6日起,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实行线上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等业务,并设定一个月( 6月6日—7月5日)的过渡期。
具体来看,自6月6日起,新申请的房屋备案业务均采用电子材料,并通过网签系统上传,实行线上申请,线上办理,不再另行提供纸质材料在各业务网点办理。过渡期内,未办结的线下业务,可继续按线下流程办理。7月6日以后,全面实现线上办理。
《通知》还指出,在实行线上办理网签备案业务的同时,在网签系统中启用合同示范文本,并设定两个月(6月6日-8月5日)的过渡期。
6月6日之后,所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过渡期内,6月6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选择使用原合同文本,也可选择使用合同示范文本。8月6日后,所有项目网签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表示,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开发企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或补充。对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中心将对开发企业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在网签系统中进行固化,买卖双方可在网签系统中使用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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